2015年12月15日 星期二

Madrigal 意大利牧歌

意大利牧歌,是歐洲文藝復興時期重要的世俗音樂體裁。它以較高水準的短詩為詞,注重對詩文內容的表達。在音樂表現形式上,它常有三到六個聲部,以主調、複調或兩種風格交替演唱。

意大利牧歌早期發展受意大利民間抒情歌弗羅托拉的影響,16世紀中葉以後,音樂與詩歌貼近,描繪性和情感表達有所發展,半音化的風格在傑蘇阿爾多(Carlo傑蘇阿爾多,1561年至1613年)的牧歌中達到頂點。16世紀後期蒙泰韋爾迪(克勞迪奧Monteverdi,1567—1643)的創作使牧歌從多聲部模仿轉為獨唱、重唱加伴奏的形式,運用宣敘性的旋律,追求戲劇性的表現,為17世紀歌劇的發展開辟了道路。
十六世紀的意大利牧歌是一種通譜體歌曲,歌曲多為單段式,旋律自由,它的歌詞格調更為高雅嚴肅。牧歌的聲部數量不定,多為四聲部,作為供人聲演唱的室內樂曲,可以讓歌者演唱一個聲部,其他有器樂伴奏或全部由器樂演奏。
16世紀最代表意大利民族特征的世俗音樂體裁就是牧歌。16世紀的牧歌已不同於14世紀新藝術時期的牧歌,二者除了在名稱上相同以外已沒有任何音樂風格上的聯係。14世紀的牧歌是分節歌形式,結尾帶有利都奈洛(原意為『回複』,這裏指結束段,而在17、18世紀中指樂曲中樂隊全奏主題的反複器樂)段落作為疊歌,大部分為二聲部,偶爾也有三聲部,歌詞一般有二到四個詩節,內容簡單;而16世紀牧歌是通譜體形式,不使用疊歌,織體形式多樣,以四聲部和五聲部居多,通常以多行詩文寫成,有十四行詩,六行詩,或多詩節的詩文。詩文往往具有較高的文學水平,如當時著名的詩人彼特拉克、本博、桑納紮羅、阿裏奧斯托、塔索(李斯特以他為題材有一部交響詩作品)和瓜裏尼的詩作都是牧歌經常采用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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