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6日 星期日

高尚的養成

    作家梁曉聲一次在法國,他跟兩個老作家一同坐車到郊區。那天刮著風,不時有雨滴飄落。


    前面有一輛旅行車,車上坐著兩個漂亮的法國女孩,不停地從後窗看他們的車。前車車輪碾起的塵土撲向他們的車窗,加上雨滴,車窗被弄得很髒。他們的車想超過,但路很窄。

    他問司機:“能超嗎?”司機說:“在這樣的路上超車是不禮貌的。”正說著,前面的車停了下來,下來一位先生,先對後車的司機說了點什麼,然後讓自己的車靠邊,讓他們先過。

    梁曉聲問司機:“他剛才跟你說什麼了?”司機轉述了那位先生的話:“一路上,我們的車始終在前面,這不公平!車上還有我的兩個女兒,我不能讓她們感覺這是理所當然的。”

    梁曉聲說,這句話讓他羞愧了好幾天。

    這讓我想起澳大利亞的侄兒經歷的另一個故事:

    週末,侄兒隨著在澳大利亞土生土長的華人去雪梨周邊海域捕撈魚蝦。每撒下一網,總有收穫,可是每次網拉上來後,那華人總要挑揀一番,將其中的大部分蝦蟹扔回大海。

    我侄兒不解:“好不容易打上來,為啥扔回去?” 那華人平靜答道:“在澳大利亞,每個出海捕撈魚蝦的公民都知道,只有符合國家規定尺寸的魚蝦才可以捕撈。”

    我侄兒道:“遠在公海,誰也管不著你呀?”那華人淡淡一笑:“呆久了你就會知道,在澳大利亞,不是什麼都要別人來提醒、督促的!”

    兩則故事,大致告訴了我們什麼是“人文”。

    “人文”就是一種植根於內心的素養,以承認約束為前提的自由,一種能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的善良。它關乎公平、正義,就在我們日常的生活,就在人和人的關係中。

    想想我們有多少時候,不需要別人提醒,就知道檢點自己的行為,就能夠自覺地遵紀守法、恪守做人的本分,盡可能為別人著想、幫助他人 ?
    言及此,我想起了那句名言:“文化可以立國”。為了國家更發達,社會更和諧,為了我們更自在,更快樂,我們要做到自律,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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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緣的人是拆不散的。能拆散的就不是正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