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我房子的人欠我幾個月管理費和房租,本想告她,和寶兒商量,就當扶貧濟困了。本想賣掉,
可是又不大想賣。我學生Julia的兒子在國民住宅管理公司,將房屋委託他來管理,雖然手續繁
瑣,從月初委託到下月初簽約耗了一個月,但是能幫助低收入戶,又有人幫忙管理,又可收房
租,可謂一舉三得。只是要回台北辦理印鑑證明。大樓一些住戶覺得我挺有管理頭腦,希望我來
選主委,好不容易給協會找了個人來接我理事長的職務,如參選,又得將自己綁住,而且大樓是
個爛攤子,我要有建樹,勢必會得罪些人,還要開疆拓土,當年副市長不當,為了老住戶的請
託,來參選管理委員,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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