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0月8日 台灣解除實施三十七年的“戒嚴令”】1986年10月8日,蔣經國表示,國民黨當局不久將提議解除已在台灣實施三十七年的“戒嚴令”。台灣新聞局證實蔣經國是在接受《華盛頓郵報》董事長及《華盛頓郵報》和《新聞周刊》兩名編輯的訪問時,作上述談話的。
國民黨當局1949年從大陸逃到台灣,宣佈在台灣地區實施“戒嚴”,使那裡一直處於軍事管制之中。人民無結社、集會、請願、遊行的自由,不得組織新黨、創辦新報紙。軍方可以取締其認為“有礙軍事”的言論、新聞、雜誌、標語及其他出版物,軍事法庭可以審判所謂“匪諜”、“叛亂”罪。
隨著民眾民主意識的不斷覺醒,自六十年代末以來,台灣島內要求國民黨當局解除“戒嚴令”的呼聲從未間斷,一些非國民黨籍政治人士利用官方“立法院”、“議會”等場所,不斷發出呼籲和抗議,但台灣當局卻一再以“反共”為藉口,堅持“戒嚴”不變。特別是這一年,由於島內民眾爭取政治民主的聲勢日漸強大,台灣當局僵硬不變的政策受到極大衝擊,有一百三十多名無黨籍政治人士不顧台灣當局的禁令,宣布成立“民主進步黨”,迫使國民黨當局不得不作出姿態---
1987年7月14日,蔣經國發布“總統令”稱,台灣地區自1987年7月15日零時起解除戒嚴;台灣“國防部”在同一天宣布,將對237名在戒嚴時期受軍法審判的非軍人受刑者予以減刑和恢復公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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