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日 星期一

谷歌、臉書被無名小卒騙走1億美元,羞得不好意思開口


上個月,美國司法部宣布逮捕了一名涉嫌詐騙美國兩大互聯網公司多達1億美元的立陶宛籍男子。當時美國司法部沒有透露兩家受害公司的名字,受害公司也一直保持沉默。
近日,媒體終於挖出了這兩家公司,竟然是大名鼎鼎的谷歌(NASDAQ:GOOG)以及Facebook(NASDAQ:FB)。
▲《財富》雜誌報導
冒充中國台灣公司詐騙上億美元
這件事還要追溯到大約四年前——2013年,一為名叫埃瓦爾達斯-里馬索斯卡斯(Evaldas Rimasauskas)的40多歲立陶宛籍男子涉嫌策劃了一起旨在欺騙美國科技公司的精心計劃。
據新華社報導,里馬索斯卡斯在立陶宛註冊了一家與總部位於中國台灣的廣達電腦公司同名的公司,並以這個假廣達的名義在立陶宛和塞浦路斯開設銀行賬戶。由於廣達是谷歌和Facebook的供應商,里馬索斯卡斯就假冒廣達的名義向這兩家美國公司的財務部門發送釣魚式電子郵件,要求它們把欠廣達的貨款匯入假廣達的銀行賬戶。這些電子郵件發自偽造的廣達公司電子郵箱,看上去像是廣達員工發送的,因此成功騙取了谷歌和Facebook員工的信任。
在兩年的時間裡,里馬索斯卡斯通過偽造電子郵件、公司發票以及相關文件說服了谷歌和Facebook的會計部門,詐騙了數千萬美元。當這兩家公司搞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時,里馬索斯卡斯已經騙取了超過1億美元的款項,並迅速將騙取的資金匯入他東歐的銀行賬戶中。
據《財富》雜誌當地時間4月27日的報導,里馬索斯卡斯否認了對他的所有指控,目前正在立陶宛等待執行引渡程序。
另一方面,紐約曼哈頓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的一位發言人證實稱,里馬索斯卡斯目前在立陶宛已經被拘留,但並沒有對該起刑事案件的細節做進一步透露,也沒有指出為什麼美國方面選擇不透露涉案公司的名稱。據美國執法機構的知情人士稱,當里馬索斯卡斯的引渡程序正式結束後,司法部有可能透露涉案公司的名稱。不過,美國和立陶宛兩國的引渡程序預計將歷時數月。
谷歌、Facebook承認被騙
儘管美國當局對兩家互聯網公司的身份守口如瓶,但他們留下了一些重大線索。
資料顯示,廣達電腦(Quanta Computer)1988年成立於中國台灣,是美國科技公司的主要零部件供應商之一。其中蘋果手錶(APPLE WATCH)和亞馬遜的電子書(KINDLE)都與廣達電腦有供貨合同。
在美國司法部的起訴書中,廣達電腦被簡單地寫成“公司一,成立於80年代末期的一家亞洲電腦硬件製造商。”
在今年三月下旬,廣達公司承認涉及此案,並表示公司是清白的。但除此之外,沒有提到任何其他細節,包括被里馬索斯卡斯詐騙的兩家公司的身份。
不過,美國司法部暗示稱,其中一家是“跨國科技公司,專門從事互聯網相關的服務和產品”,而另一家則是“提供在線社交媒體和網絡服務的跨國公司”。《財富》援引多個消息源稱,上述第二家公司的身份已經確認——Facebook。Facebook在回复《財富》的郵件中也親自證實,公司是該案件的受害者之一。
據另一位知情人士透露,這家社交媒體巨頭接觸了曼哈頓美國聯邦檢察官辦公室,請求幫助其追回因虛假髮票而支付的款項。該知情人士還稱,曼哈頓的檢察官辦公室經常會收到受騙公司的信件,但Facebook涉案金額尤為龐大。
“公司在該事件發生後不久便追回了大部分被騙款項,並一直與執法部門配合調查,”一名Facebook發言人表示。
▲Facebook創始人扎克伯格(圖片來源:扎克伯格Facebook)
同時,另一名消息人士解釋稱,美國司法部還得知了另一家被詐騙的知名互聯網公司是谷歌(Google)。和Facebook一樣,谷歌從廣達公司購買了大量的計算機服務器。谷歌官方本周也證實稱,公司確實是里馬索斯卡斯的目標之一。
“我們的供應商管理團隊發現了這一欺詐行為,並及時通知了當局。我們追回了這筆款項,我們對此感到非常開心。”一名谷歌發言人說道。
疑點:Facebook、谷歌為何都未及時信披?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是,在被詐騙後谷歌和Facebook為何一直保持沉默。就像前SEC(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主管關注的那樣,這一事件引發了上市公司對投資者及時信披義務的問題。
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註意到,當一家上市公司經歷重大事件時,聯邦證券法要求公司向投資者披露這一情況。這樣的事件可能包括行政人員的離職,或有重要產品的問題等——也包括價值數千萬美元的欺詐行為。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前負責人、現在是Debevoise & Plimpton合夥人的瑪麗-喬-懷特(Mary Jo White)表示,披露可能會因事件的性質而有所不同。在某些情況下,公司必須在4天內向SEC提交一份名為8 - k的公開表格。但懷特同時也指出,其他時候,信披可能會以新聞稿的形式或公司季度文件中的記錄為例。當然,有些事件並不重要,根本不值得披露。
記者查詢發現,谷歌和Facebook兩家公司都沒有對該詐騙事件有任何形式的披露。
這種遺漏並不一定違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準則。雖然1億美元的詐騙對大多數公司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打擊,但這樣的損失幾乎不會影響Facebook和谷歌等巨頭的資產負債表,更何況兩家公司稱已追回了被騙款項。
《財富》指出,在網絡詐騙事件頻發之際,各類公司正面臨網絡罪犯的攻擊浪潮。儘管此類攻擊盛行,但許多公司高管並不願討論這些問題——一方面,這種行為對公司來說是恥辱;另一方面,他們不想鼓勵其他不法分子。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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