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日 星期二

到底什麼是歐盟永居身份?


最近,非常多的朋友詢問談論歐盟居留,說來說去搞的糊里糊塗,移民的朋友搞不清楚自己是辦理什麼類型,那麼,到底什麼是歐盟居留?什麼樣的人才能獲得,獲得的人如何去其他國家工作?小編特地全面系統的解釋歐盟居留證以及該居留證的法律狀況。


首先說說綠卡。

綠卡這個詞起源於美國,因為最早美國的永久居留許可證是一張綠色的卡片,隨著設計的變化已經更新了19個版本,現在它已經是一張白色有黃綠色花紋的塑料卡片,但是綠卡這個名稱一直被保留了下來在歐洲,一般不這麼稱,就很規範地稱作無限制的居留許可,習慣上也稱為永居、長居,所以那些說要拿歐盟綠卡的人都是外行。

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居留卡,西班牙卡,法國卡,德國卡,但是一旦這些卡成為永居則會變位歐盟永久居留卡。今天我們主要來說說西班牙歐盟居留的問題。

那麼所謂的歐盟居留,一種是Tarjeta Residencia Comun itaria Europea,西班牙人或擁有西班牙國籍的公民的直系親屬可以申請這種居留,比如老公或者老婆,長輩或子女是西班牙籍的人,可以向西班牙警察局遞交相關身份證明和親屬關係文件就可以獲得。另一種是西班牙歐盟長期居留(RESIDENCIA DE LARGA DURACION UE),從以前的永久居留演變過來的歐盟居留。請注意後面的UE標誌,這是歐盟的縮寫。這種長期居留可以經過西班牙五十萬歐元投資移民和非盈利性移民得到。


上面的兩種歐盟居留的持有人都可以自由的出入歐盟,並在歐盟成員國內工作、生活或是做生意。而且持有這兩種歐盟居留的人可以免簽去英國。

迷惑之一:如果目前是工作居留或者純粹的居住居留,已經在西班牙合法居住5年了,將要換五年的長期居留了,這種歐盟居留和我們常說的永久居留是一樣的麼?

 過去我們拿到的五年居留,卡的背面會有Permanente(永久)的字樣。因此,一直以來我們都叫它永久居留。去年,作為歐盟成員國的西班牙根據歐盟國家共同通過的新興法令,開始將有效期為五年的居留命名為Larga Duración(長期),而不再叫它Permanente。從命名的演變來看,現在的Larga Duración和以前的Permanente居留效用是一樣的,只是名字改了,也就是說,政府只對當事人在西班牙逗留的時間有要求(五年內呆夠四年兩個月),對是否繳納足夠保險並不太關注。


迷惑二:申請更換出來的五年居留是不是歐盟居留卡,可以去歐洲其他的國家工作,請問是不是這樣?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僑胞會發現,有的人換出來的居留卡背面除了有Larga Duración的字樣,還多了個UE.(歐盟),此類居留不僅是長期居留,而且是歐盟居留,允許申請人到歐盟其他國家工作。要求申請人在遞交更換申請時正在繳納工作或老闆保險,而且歷時3個月以上,並且能夠遞交醫療卡,或有相關記錄。在西班牙連續合法居住滿五年的移民,就可以申請長期居留。西班牙政府根據歐盟的統一規定,和歐盟其他國家一起對長期居留的形式和功用做了調整。在形式上,將永久居留改成了歐盟長期居留,原來的標註PERMANENTE變成了西班牙歐盟長期居留RESIDENCIA DE LARGA DURACION UE,即歐盟長期居留。在功用上,和所有歐盟國家一起,賦予了歐盟長期居留持有者到歐盟其他國家工作和直接申請打工許可的權利。



沒有拿到長期居留的人,是不可以到歐盟其它國家工作的,只可以留學,觀光旅遊,往來談生意,自由出入。因為他們沒法在警察局打證明,就無法到其它國家上保險。(在歐洲任何一個國家都必須交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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