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5日 星期六

資中筠:美國移民的前世今生(上篇)


殊的政治原因外,美國從立國以來利用其特殊優越條件,在移民政策上以優化人口素質為目的的精神貫穿始終
news資料圖:資中筠視覺中國
  【財新網】(專欄作家資中筠)有一則令中國人自豪的、流傳很廣的軼事:在中美建交過程中,美國總統卡特與鄧小平談話中照例提到中國人的出國自由問題,鄧小平說,好啊,人我們有的是,你們要多少?一千萬還是兩千萬?對方為之語塞。這個故事之流傳,一是顯示鄧小平的機智;二是說明當時中國政府實行開放的決心;三是說明美國人對中國看法還是老眼光。事實上直到那時為止,中國人除公務或特殊批准外的確不能自由出國。而要求人員自由流動是美國照例對社會主義國家施壓的一張牌。曾幾何時,如今中國人每年湧向境外豈止以千萬計?包括美國在內的輸入國開始招架不住了。
  當然,敦促別國實行出境自由不等於美國無條件向移民開放。美國本來是殖民地,是移民建國。但是先來者站住腳之後,就以“主人”自居,以後的移民政策由他們來定,二百多年來時緊時鬆。排外非自今日始。本人在《二十世紀的美國》一書中專有一章專門梳理這個問題的來龍去脈。當下移民問題在美國鬧得沸沸揚揚。這一歷史過程可能還有參考價值。
  一、移民國家的先天優越性
  英國人在北美的土地上首先站住了腳
  美國不同於任何其他國家,是由全世界各地移民組成的國家,可以說是全世界的大殖民地,真正土生土長的北美洲人——印第安人——已經退到最邊緣,在多元人種的美國社會中影響反而最小。(如眾所周知,早先歐洲移民對印地安人進行了殘酷的趕盡殺絕,這一段歷史中外多有論著,此處不贅)這種移民不是無序的,有先來後到。最先來的是歐洲人。在一個多世紀歐洲各國人群向美洲移民的角逐中,英國人在北美的土地上首先站住了腳。這就決定了美國的主流人群在歐洲人中最主要的是盎格魯撒克遜人。一般作為美利堅合眾國建國前期的有組織的移民從1607年120名英國人在弗吉尼亞州詹姆斯敦登陸算起,不過更加有歷史意義的,為史家津津樂道的事件是1620年“五月花”號船的到達。
  這一事件不僅是英國移民在普利茅斯建立了第一個殖民地,並且在上岸之前在船上通過了著名的“五月花公約”,為日後美國的建國模式和政治文化打下基礎。17世紀初正是英國繼伊麗莎白女王之後開始大規模擴張之初,儘管遠涉重洋到美洲去的人大都是逃避當時國內宗教迫害的新教徒,英國政府卻援東印度公司之例,給這些人頒發“特許證”,就這樣稀里糊塗地把原本不屬於英國的北美這塊大陸變成了英國殖民地。事實上當時英國國內很亂,尚未取代荷蘭稱霸海上,作為國家行為不可能有餘力顧及北美。但是這一順水推舟之舉卻給日後美國的發展打上了英國烙印,對它的歷史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美國人既有強烈的個人主義也有對社會的義務感
  背井離鄉遠涉重洋到這片蠻荒之地的“新大陸”來的人出身和教育背景各異,移民的動機不一,有的是尋求宗教自由,有的是謀生,有的是躲債,有的是逃犯。但是有一點是共同的,都是對原來的處境不滿意而另謀出路,期望在這裡闖一番事業,改變命運或實現理想。自由女神像底座所刻的膾炙人口的詩句最好地表達了這一事實。這樣形成的“美國人”,先天具有以下一些特徵:
  1)開拓性、探險性和創業精神。得過且過、因循守舊的人不會來;白手起家的生存條件又迫使人必須艱苦奮鬥,不斷開拓、創新,不能停步,不能滯留,停下來就等於坐以待斃,只能被無情淘汰。同時,在為生存的搏鬥中,既體現了個人奮鬥“適者生存”的規律,又需要群體的合作團結,從而造就了美國人既有強烈的個人主義,同時也有對社會或團體的義務感(這後一點往往不為外人所注意)。
  “這是自由的土地”是美國人維護自己權利的口頭禪
  2)追求自由。首先是宗教信仰自由,這是不言而喻的。同時也是擺脫一切陳規的束縛,追求發展和創造的自由。起決定性的歷史事實是,最早的移民來自歐洲文藝復興和工業革命之後,不僅帶來了當時先進的生產力,也帶來了啟蒙思想。而來到新大陸的移民可以完全跳過舊大陸的封建社會傳統阻力,直接在這裡實踐歐洲先驅者們的理想。用著名美國歷史學家布爾斯廷的話來說,“把兩千年歐洲的歷史壓縮在一兩個世紀之內”。通俗一點說,就是沒有歷史包袱。自由選擇是美國人存在的理由,“這是自由的土地”成為每個人維護自己權利的口頭禪。
  如果說領導“五月花”號船上的移民的溫特洛普和他發起的《公約》代表了加爾文教徒的精神的話,那麼賓夕法尼亞州的創立者威廉·賓是另一種追求理想的典型的代表人物。賓本人是英國貴族,享有一切特權,在牛津大學上學,有現成的美好前途。但是他反對宗教歧視,主張信仰自由,而且同情底層人民,屬於主張平等而且反戰的貴格(Quaker)教派,因而不見容於當時的英國,曾兩次入獄。在這種情況下,他自願到新大陸來實踐他的理想。英王為了乘機擺脫這個麻煩人物,就把新英格蘭的一大片未開發土地“賜”給了他,他以自己的姓氏命名這一領地,這就是賓州的來源。賓在這片土地上既發展生產又按照自己的理想進行管理。擬定了一個“自由憲章”,規定立法者由選舉產生、宗教信仰自由、言論自由、陪審團制等原則。他創立的貴格教派沒有成為美國宗教的主流,但是他的“自由憲章”意義重大,其思想核心對後來托馬斯·杰弗遜起草《獨立宣言》有很大影響。
  美國人的公民意識和個人自由相輔相成
  3)公民意識較強。作為美國公民是自願選擇的,這點與多數其他國家不同。例如中國人,祖祖輩輩生於斯長於斯,別無選擇,愛國與愛鄉相一致。所謂“兒不嫌娘醜”之說,在美國人是不可思議的。如果嫌醜,完全可以不來,隨時可以離去。他們所效忠的是一種制度和一種與宗教信仰差不多的價值觀念。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十分明確。這一點與個人自由相輔相成,形成美國人特有的愛國精神和在多元文化之中的社會凝聚力。
  4)以擴張起家,固定國土的觀念薄弱。美國的疆土是隨著移民一批一批的到來逐步擴張而形成的。有所謂“邊疆無邊界(frontier has no boundary)”之說。建國時只有13個州,一步一步向西開拓。其中約計23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是在已經從西班牙取得獨立的墨西哥手中巧取豪奪強佔來的。起初是美國人到這裡移民,墨西哥出於經濟需要予以鼓勵和歡迎,後來卻逐步鵲巢鳩占,新移民排擠本土人,然後美國聯邦政府鼓勵其中最大的得克薩斯州鬧獨立,最終還是通過赤裸裸的侵略戰爭強行改變了美墨邊界,成立了“新墨西哥州”。墨西哥割讓給美國的土地(包括現在的加州)比現在本國的領土面積還要大,而現在墨西哥和其他拉美國人湧入這片土地謀生卻成了“非法”移民。這是莫大的歷史諷刺。
  二、移民政策在鼓勵和排斥中搖擺
  美國早期的移民政策主要是鼓勵移民
  1776年美國獨立之時北美13州的人口總共只有250萬,建國100年之後(即1876年),總人口才達到5000萬,大部分是由領土擴張而來。到20世紀80年代中期的二百年間外來移民超過5000萬,分屬一百多個族群。儘管美國移民政策幾經周折,作種種限制,這一趨勢方興未艾。至20世紀末,移民的勢頭較之世紀初並不稍減。(數字略)
  早在1790年國會就通過了第一部移民歸化法,開始對此後的移民提出條件,規定新移民成為美國公民的條件是:住滿一定的年限,符合道德標準,通過基本英語考試,證明對美國的政治制度有起碼的了解。1802年修正後正式通過,規定在美住滿5年可成為公民,然後宣誓入籍。這是第一部現代國家的移民法。
  在那個時期美國十分缺少勞動力和各種專門人才,因此主要是鼓勵移民。另一方面,當時的歐洲處於革命和動亂之中,美國領導人既害怕歐洲移民帶來專制主義影響,又害怕法國大革命之後的激進分子和愛爾蘭反英失敗的流亡分子來美國鼓吹革命思想,干擾美國的政治,因此入籍誓詞中要求入籍者拋棄一切對母國效忠,只忠於美國。繼《歸化法》之後又通過《國籍法》、《外僑法》、《處置煽動叛亂法》等,對後來移民加以限制。受歡迎的或是有財產、或是有勞動技能、或是有專業知識的人才。隨著時間的推移,移民的成分有所變化,而且地位不平等。處於最優越地位的是盎格魯撒克遜人,在不同時期對其他族群有不同程度的歧視。對黑人的歧視不表現在移民上,相反,黑人是最無可辯駁的美國“先來者”人群的一部分(關於黑人問題此處不論)。    
  19世紀後半期美國轉為排斥移民後華人首當其衝
  總的說來,在早期儘管對不同的族群有過限制和排斥,但是直到19世紀80年代之前的主流還是鼓勵移民。特別是在南北戰爭結束之時,美國正值工業化的高潮,急需各種勞動力和人才,在林肯總統大力推動下,1864年國會通過了《鼓勵外來移民法》。那時,美國在這個問題上與各國的鬥爭都是敦促別國開放移民自由。例如英國害怕熟練工人和技術人才的流失,曾企圖加以限制,美國在政府鼓勵下由各企業出資在英國進行大規模的招募工作,也就是挖英國的牆角。又如大批有組織的華工到美國也是在那個時候。繼1860年美國憑“利益均霑”原則分享的《北京條約》中規定不得禁阻華工到外洋工作之後,1868年被清政府聘為中國特使的蒲安臣又與美國政府簽訂《中美續增條約》 ,進一步加強了兩國人民“自由往來”的條款,使美國得以大批招收華工。
  19世紀後半,美國第一次嚴重的經濟危機後,從鼓勵移民轉為限制和排斥移民。華人首當其衝,既有經濟原因,也有種族歧視的原因。1882年正式通過《排華法》;在此之後通過一系列限制移民法。最厲害的是1924年《約翰遜-里德(Johnson—Reed)法》,該法排斥移民,歧視一切非盎格魯撒克遜人。其背景主要是抵制一戰後歐洲的混亂和俄國革命的影響。這種情況至二戰前後又開始反彈,其原因首先又是對專業人才和勞動力的需求,同時也與接納大批受法西斯迫害的移民——特別是猶太人——有關。
  《排華法案》是美國於1882年5月6日簽署的一項法案。該法案是針對大量華人因中國的內部動盪和有機會得到鐵路建設工作而遷入美國西部所作出的反應。它是在美國通過的第一部針對特定族群的移民法。 
  19、20世紀之交民眾中左、右都有排斥新移民的情緒
  對新移民的歧視和排斥不僅在於政府的政策,在民眾中左、右都有這種情緒。19、20世紀之交移民的成分有所改變,從原來的英國、愛爾蘭、德國和北歐人變為大量的南歐、東歐和俄國人(其中不少是猶太人)。來自左邊的“平民主義”運動(按:“populist”現在一律都譯作“民粹主義”。我當時譯作“平民主義”是考慮到在內涵上區別於俄羅斯的“民粹主義”)中就有反猶傾向。一般老百姓把猶太人同高利貸和大銀行家聯繫在一起。精英中的改良主義矛頭針對大金融家,英國的著名猶太銀行家羅斯柴爾德成為許多小說隱射的反面人物象徵。工人階級不歡迎新移民,理由是顯而易見的。這種情緒得到一部分進步主義知識分子的支持,他們的說法是,大量移民只對資本家有利而損害本土的工人利益,指責新移民是罷工的破壞者,以自己豬狗般的生活標準降低美國的文明水平,等等。極右派則公開宣揚赤裸裸的種族主義,並與對自由主義知識分子的仇視結合起來。20年代三K黨的頭目埃文斯(Hiram W. Evans) 在一篇文章中大肆攻擊那些“思想上的雜種自由派”,抱怨所有北美的道德和宗教價值都被侵入這個國家的族群所破壞,並且被自由派知識分子所嘲弄,聲稱要從自由知識分子手中把權力奪回來,回到沒有“過分知識化”的、沒有“脫美化”的普通人手中(“de-Americanized”,這個詞從那時就有,到麥卡錫主義時發展為“非美un-American”)。
  埃文斯(Hiram W. Evans,1881-1966),1922年至1939年任3K黨頭目。3K黨(Ku Klux Klan)是美國歷史上和現在的一個奉行白人至上和歧視有色族裔主義運動的民間排外團體,也是美國最悠久、最龐大的種族主義組織。
  這種左右聯合把反自由主義精英融入種族主義之中的現象並不鮮見。例如納粹德國的瘋狂迫害猶太人就有類似的群眾基礎。許多材料說明,當時德國一般平民對猶太人的排斥和歧視甚至比官方走得更遠。在美國當然遠未達到那個程度,但足以促成排斥某種移民的輿論和政策。
  排外的原因一貫是經濟和種族兩大因素
  直到1965年約翰遜政府通過新移民法,才從立法上根本改變歧視政策,不過歸化條件除與家庭團聚外更強調有特殊技能。約翰遜選擇了自由女神像作為簽署此法的場所,也像徵著回歸美國建國的理想。應該說,這一移民法是歷來諸法中比較公平和開明的,對各種國籍的人一視同仁,因而使以後的移民來源起了很大變化,其中增加幅度最大的是拉美人和亞洲人。
  到1980年代,保守思潮上升,排外之風又起。原因仍然是一貫的經濟和種族兩大因素。一向占主流地位的白人第一次產生了對文化多元化威脅主流的地位的擔憂。於是自1986年起國會又提出新的移民法案,幾經辯論修改,於1990年出台,其精神更加突出人才和財產,對這方面作了新規定,並且規定了世界各地區的不同限額,明顯地偏向於歐洲白人而企圖限制亞洲和南美人。以後又由於非法移民大量流入,1996年通過附加於《福利改良法》的“收入保障補充條款”(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在取消對非法移民的福利補貼的同時,也取消了部分合法移民的福利待遇。
  同其他問題一樣,在移民問題上,也存在自由主義與保守主義兩種傾向。克林頓總統的基本傾向是自由主義,所以他一直企圖對新的移民法中對合法移民限製過多的條款加以修改,終於於1997年8月又恢復了合法移民的某些福利,並對超過了批准逗留的年限的某些難民,特別是中美洲的難民網開一面,不予驅逐,等等。1997年9月,克林頓和美國歸化局的公開聲明都強調美國繼續開放的精神。
  美國移民政策上以優化人口素質為目的的精神貫穿始終
  縱觀二百多年漫長的歷史中,美國政府對待移民的態度和移民法根據各個時期形勢需要歡迎和拒斥交替,具體內容也有很大的變化。例如在限制入境一類中提到過的有:嚴重傳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低能者、不能自食其力者、重罪犯人、道德敗壞者以及無父母陪伴的未成年人等等;放寬限制的對象則是技術工人、教育工作者、藝術家等等。高級精英人才當然更在鼓勵之列。另外還有一定的投資額和在美國辦企業僱用一定數額的職工等條件。這樣,立法者賦予移民的意義就與當初大相徑庭。早先的移民是在本國受苦受難到美國來找出路的,如自由女神像底座的詩句所表達的:“把那些疲憊的人……無家可歸、顛沛流離的人交給我吧”。有的文章諷刺美國現政府的政策反其義而行之,改成:“把那些富有的、幸運的人們交給我吧”,是很說明問題的。
  但是這並不能阻止下層勞動者源源不斷湧入。還有一些特殊情況下的特殊條件,例如二戰期間對日裔公民的強制措施;又如1952年在冷戰高潮中通過的移民法吸收了《麥卡倫國家安全法》,把“參加過共產黨”與恐怖主義組織以及其他犯罪前科並列。我國改革開放之初,中國人申請美國簽證填表時還遇到這一把是否參加過共產黨與進過瘋人院以及犯罪前科並列的條款。中國政府與美方交涉,美方承認其不妥,但是要修改這一條,程序很複雜,當時的妥協方案是中國人可以不填,或一律填“NO”。若干年後,這一條已從表上消失。
  總之,除去特殊的政治原因外,美國從立國以來利用其特殊優越條件,在移民政策上以優化人口素質為目的的精神貫穿始終。
  三、“美國化”“大熔爐”
  移民的“美國化”基本上是自覺自願的
  所有後來的移民都有一個“美國化”的過程,也就是向先來的主流——所謂的WASP(白種-盎格魯撒克遜-新教徒)——同化。這種同化基本上是自覺自願的,既是迫於生存的需要,也是自願選擇留在美國的結果。美國號稱“大熔爐”,來源於一名俄國猶太移民於1908年創作的一個劇本的台詞。那個時期正是美國南北戰爭結束以後的新移民的高潮,大部分來自東歐、南歐和俄國,其中有大批猶太人。他們在文化、語言、宗教和生活習慣上與以前的西北歐移民差異很大,其母國更加貧窮,來到美國後備受主流白人的歧視,融合的過程也比較艱鉅。但是他們大多數都熱切地希望變成“美國人”。《大熔爐》的劇本是在這一背景下產生的。作者是俄國猶太裔英語作家,故事情節很簡單:主人公是一名俄國猶太作曲​​家,其理想是創作一部交響樂表達美國各種族和諧交融的意境,並且克服重重障礙同他的戀人,一位美麗的基督徒姑娘結婚。最後的場景是男女主角單獨在曼哈頓的一所房子的屋頂花園,背靠自由女神像,激動地喊出“大熔爐!”和大段歌頌種族融合的台詞。
  據說西奧多·羅斯福總統觀看了這個戲的演出,在包廂中大喝其彩。後來作者就把這一劇本獻給總統。這齣戲和老羅斯福的反應集中像徵了外來移民急於“熔化”為美國人的心情和美國權勢集團對移民“美國化”的要求。老羅斯福說:一個人要么就是美國人,什麼別的都不是,要么根本不是美國人。威爾遜總統有一次對新入籍的移民講話中說:你們如果仍然以群體來考慮自己,那你們就不是美國人,美國人不是由群體組成的。凡認為自己屬於某個民族群體的人就不是美國人。
  新移民的“美國化”過程充滿了磨擦和痛苦
  一戰結束後,1918年美國國慶日還發生了一次聲勢浩大的紐約7萬新移民大遊行,來自40多個國家的移民在第5大道進行了10個小時的遊行集會,熱切地表示“生於外國的美國人對他們新歸屬國的忠誠”。據說要求參加而未果者還有好幾萬人。美國的活力和凝聚力在那時達到高潮。總之,至少直到20世紀中期,“美國化”,不論是被化還是化別人,成為具有最廣泛的吸引力的口號。但是事實上,對雙方說來都不是像理想的那麼容易,所以這一磨合的過程充滿了磨擦和痛苦。主動權掌握在先來者的手中,需要和能夠“化”則化之,否則就排斥之,所以移民法也來回變動。還必須指出的是,上面舉的兩個要求融合的“佳話”,基本上還是出自歐洲白種人(包括猶太人)。他們的“化”和“被化”比亞洲人要容易得多。美國的排外法針對亞洲人的成分最多,而反過來,1965年的新的寬鬆的移民法的出台,使大量亞洲移民進入,幾十年中對美國的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
  今天,情況已發生很大變化,“美國化”成為一個爭議極大的問題。以後還要講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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